统一回复!4月1日以后还能开1%的征收率发票吗?
2022-04-27 13:46:17
上一篇文章: 税务局提醒:20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事项!
下一篇文章: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,必须同时满足的4个条件!
热文排行
Copyright © 2024 宿州拂晓会计培训学校. All Rights Reserved.
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580号
宿州拂晓会计培训学校
联系人 :张老师
联系电话:13355575300
联系Q Q:
联系地址:宿州市淮河路淮河五巷拂晓会计培训学校
网站介绍:会计初级考证,会计中级考证,会计实账操作,成人学历提升,代理记账申报,财务软件经销,教师资格证、一建二建、健康管理师、消防工程师、初级药师、公务员、事业编等考试学习